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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12-29
  • 编辑:秘书处供稿

各会员单位:
为筹建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规范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活动,维护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向会员单位征集聘请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专家,请各会员单位推荐各专业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材料送至协会秘书处。

 


一、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工作中能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从事洁净技术相关(设计、建造、装设备、材料、检测、培训教育、运营管理、认证认可)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对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并熟悉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行情和技术情况的;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熟悉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能胜任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工作;两院院士或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不受年龄限制;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工作,并接受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提交资料:
1、四张大一寸彩色近照;
2、应聘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专家需填写《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附表一);可登录协会网站(www.gact.org.cn)下载;点击下载
3、身份证复印件;最终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最终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原件供审核;
5、个人成就,包括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三、专家的权利义务:


在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法的知情权;
(二)参与洁净技术工程招投评审、洁净室合格评定、洁净技术工程企业能力认定等。
(三)参与协会组织的论证会等经济活动。
(四)参与协会组织的研讨会等学术活动。
(五)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洁净技术相关标准、规范、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编制活动;
(六)接受参加评审活动的劳务报酬;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在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有利益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二)客观公正地参加协会工作。保守商业秘密;
(三)配合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配合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五)及时向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管理部门协会秘书处书面报寄通讯变更情况,
(六)按时参加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业务培训和年审工作;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点击下载《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