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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4-29
  • 编辑:管理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

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办函〔2019〕7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7日


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

保护和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水平,大力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

  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审判模式,为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知识产权案件开设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并积极探索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引入速裁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的专业镇和产业聚集区,复制推广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山古镇模式,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布局建设,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快速响应、快速确权、快速调处“一站式”处理机制。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侵权假冒线索数据的智能化采集分析,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精准度。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快速程序,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商请省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处力度

  坚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力求赔偿标准准确反映被侵害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建立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科学合理的侵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机制。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或具有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行为,依法提高赔偿数额、加大赔偿力度,并由侵权者承担维权成本。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者的违法成本。加强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失信惩戒机制,将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对不良信用记录较多者实施严格限制和联合惩戒。(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商请省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打造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为中小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支持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联盟)和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互助金,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和及时的公益性救济。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数据库、案例库和专家库,收集企业境外专利、商标维权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法律等公益服务。开展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涉外纠纷应对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增信增贷作用,鼓励银行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银行开发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借助科技风险准备金池,分担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风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机制,推广知识产权保险,鼓励开展同业担保、供应链担保等业务。完善企业和金融机构需求对接机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数据库和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体系。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组合运用,推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资产混合质押。(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五、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运营

  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市场,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库管理,深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重点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托管、培育和收储服务,创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专业服务和产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质量分级管理,完善提高知识产权未来预期收益的评估方法和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交易线上超市,打造以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为主体、市场化交易机构线上超市为支撑、贯通线上线下的综合交易展示平台。(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降低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成本

  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对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优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改革省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扩大创新券规模和适用范围,实现全国使用、广东兑付,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和使用高价值专利等知识产权。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研发,推动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合作,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实施体系。(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推进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推广专利电子申请和网上缴费系统,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推动各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建立专利审查员、商标审查员与中小企业创新促进对接机制,组织审查员深入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实践和研发交流。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查询、检索、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公共服务。构建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推动商标数据库逐步开放,开展专利、商标信息精准推送。支持各地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和援助服务。支持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创造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八、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加强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支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学院开展职业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面向中小企业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实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开展多层次、精准化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自律意识。实施中小企业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经理人培养计划,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经理人交流活动,促进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计划,培育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媒体:省政府发布8条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利用 将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原文链接: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bh/content/post_2283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