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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南医院4号楼杂交手术室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时间:2020-05-14
  • 编辑:管理员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4号楼杂交手术室改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4号楼杂交手术室改建项目

项目编号:ZB0105-2004-ZCGC0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7-678125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027-67812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宁宁027-87272702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为武汉大学中南医院4号楼杂交手术室改建项目。项目位于大楼第3层,共改造1间百级手术室及其辅房。(改造区域详见图纸红线框选位置)。机组设置在4层设备层(原9-10手术间机组位置),包括本项目的装饰、射线防护、强电、弱电、给排水、医气、净化空调、通风工程系统的施工,以及配套设备和材料的选配、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维保、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免费培训采购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等,为交钥匙工程(含检测费用)。本次招标具体范围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消防工程不在本次范围内。工期: 具体开工时间以院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要配合满足院方的进度安排,工期 70 日历天。质保期:2年质量目标:合格。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GC2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若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医疗器械,需提供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凭证;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8218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3日 17:35 至 2020年05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投标人”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xian过后,请于2020年 5月13日至2020年5月 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3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4、平台系统技术问题4006164365转4;注册及文件下载流程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33、027-87272708。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4:00 至 2020年05月25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2)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2、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信息发布媒体: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4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7-6781250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