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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心医院地下四层核素配药区净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7-01
  • 编辑:管理员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中心医院地下四层核素配药区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地下四层核素配药区净化工程

项目编号:JLGZ-CZGC-200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963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15843086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0431-8169633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中心医院地下四层核素配药区净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Z-CZGC-200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中心医院地下四层核素配药区净化工程,招标人为长春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地下四层核素配药区净化工程;

2.2项目预算: 52.7141万元;

2.3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中心医院院内;

2.4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0年8月30日前完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的财务报表,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办【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代表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158430861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8169633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的财务报表,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办【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9.投标人代表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71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