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莆田市荔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洁净系统及检测设备等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莆田市荔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洁净系统及检测设备等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4]JR[TP]2020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洁净系统及检测设备等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21099-其他仪器仪表 |
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洁净系统及检测设备等配套设施 |
1(批) |
否 |
详见谈判文件 |
14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促进残疾人就业: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信用记录(5)-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5)-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描述:报价人为投标产品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4)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描述:报价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5)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3描述:报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6)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4描述:报价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员B证。(7)明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描述: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注: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不满足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联合体成员中至少应有一方须符合资格要求中的特定条件(详见b.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纸质报价文件副本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 ③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单位公章或签名,须经年检有效,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有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120号
联系方式:杨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
联系方式:小李17705940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 话: 1770594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