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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20-08-14
  • 编辑:管理员

项目概况

资溪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资溪县人民政府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5日 11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LZZX-2020-C005

项目名称:资溪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元

最高限价:99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资购2020F000364256

资溪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建设项目

1

11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且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地址:资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楼企业征信窗口、联系电话:0794-5792228);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5日 至 2020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资溪县人民政府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25日 11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五、开启:

2020年08月25日 11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溪县人民医院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解放南路29号

联系方式:18979476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联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伟星浪琴湾33栋302室

联系方式:18870036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8870036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