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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感染楼二楼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0-30
  • 编辑: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感染楼二楼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J-FG-2020459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感染楼二楼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39.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9.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感染楼二楼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

一项

人民币539.76万元

1. 项目概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感染楼二楼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

2. 项目规模:

2.1 在保留感染楼二楼4间负压病房的前提下,对隔离病区8间普通病房进行整体改造成符合负压标准的P2实验室。

2.2 改造总面积 380 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实验室室内土建装修工程,通风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实验室设备等。

3. 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感染楼二层

4. 工期:60个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3.2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2 提供体现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采购投标担保函;3.2.3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4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2.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3.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3.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3.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4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之一即可:(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3.5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6 投标人必须有2016年以来在广州地区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实验室工程业绩。3.7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8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以及2016年以来在广州地区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实验室工程业绩。3.9 已成功获取本次招标文件。3.10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查询以投标人名称为准】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至 2020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体现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3.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8.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之一即可: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9.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0. 投标人必须有2016年以来在广州地区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实验室工程业绩。

11.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以及2016年以来在广州地区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实验室工程业绩。

1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快速服务”栏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14.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87385151)或发电子邮件(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达导致购买招标文件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87385151、020-37639369)。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3602064719200511226

(二)现场查勘

1. 现场查勘要求(只接受已报名的投标人参加):

时间:2020年11月9日10时00分

查勘地址: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感染楼一楼集中

联系人及方式:李工 020-8217951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方式:詹小姐 020-85253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联系方式:庄小姐 020-8738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20-873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