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系统改造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JSJ[GK]2020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实验室系统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0.10.22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第二部分:装饰装修“8.本工程选用的人造板及人造饰面板要求其游离甲醛释放量≤0.12(mg/m3)。提供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本工程选用的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游离甲醛释放量应符合下表规定:提供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测定项目 | 释放量限量 |
VOCS(g/l) | ≤0.50 |
游离甲醛(mg/m3) | ≤0.12 |
。”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11月23日上午9;30。
3、投标人所投货物中如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产品必须是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如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均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货物中如有属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投标产品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中如有属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均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均能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供或经采购人核查发现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产品和证书以及虚假承诺欺骗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
4、本项目清单有做部分调整,清单附件请联系代 理公司人员要。
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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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
联系方式:83691972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
联系方式:15659106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航
电 话:83691972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