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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实验楼配套设施工程(废水废气处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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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实验楼配套设施工程(废水废气处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致瑞(海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委托,对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实验楼配套设施工程(废水废气处理) 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实验楼配套设施工程(废水废气处理)

2、项目登记号:HNGP-FJC-2021-5135

3、项目编号:ZRHN-2021-020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2760742.87

6、采购需求:实验室1至4号排气洞口室外风机配电、楼层风管井开孔及防水修复,增加主风管立管,风机处理及废水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的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和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实验楼配套设施工程(废水废气处理):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2021年03月17日16时30分至2021年03月24日17时30分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蓝立方苏商大厦1205室获取采购文件。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实验楼配套设施工程(废水废气处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9日0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委托人携单位介绍信(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社保报名。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03月17日16时30分至2021年03月24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03月29日09时0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代理机构:致瑞(海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4号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蓝立方苏商大厦1205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5501963531 联系方式:0898-38210812

致瑞(海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