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官坂镇中心卫生院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标准建设及设备器械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连江县官坂镇中心卫生院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标准建设及设备器械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北门1梯19楼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ZB(自主)2021-005
项目名称:连江县官坂镇中心卫生院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标准建设及设备器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招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 |
---|---|---|---|---|---|---|---|
1 | 1-1 | 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标准建设及设备器械采购 | 1(批) | 否 | 1235200 | 24700 | |
备注: 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国内法人资格的境内投标人,且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提供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仅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在技术评审时将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至 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北门1梯19楼1901室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关材料以下材料: A.报价人开具的介绍信; B.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C.报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外地报名者须按以上要求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公司,否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及售价 磋商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100元,纸质版与电子版磋商文件成套发售,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北门1梯19楼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北门1梯19楼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官坂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官坂镇官坂村大街东路77号
联系方式:颜老师,0591-26385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北门1梯1901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1-87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1-87504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