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内镜清洗区设备及灭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内镜清洗区设备及灭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Y-CG-QY-2021-010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内镜清洗区设备及灭菌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0.00(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内镜清洗区设备及灭菌设备采购项目
标的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元) |
1 | 医疗内镜清洗工作站 | 1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140,000.00 |
2 | 医用煮沸消毒器 | 2台 | 150,000.00 | |
3 | 负压真空清洗消毒机 | 1台 | 350,000.00 | |
4 | 洁净蒸汽发生器 | 1台 | 80,000.00 | |
5 | 脉动真空灭菌器 | 2台 | 880,000.00 |
(1)简要技术需求: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因业务需要,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购置1套医疗内镜清洗工作站、2台医用煮沸消毒器、1台负压真空清洗消毒机、1台洁净蒸汽发生器、2台脉动真空灭菌器。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其他:/。
合同履行期间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提交前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保保险的,投标人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承诺)。
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政府采购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承诺)。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以政府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按《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承诺)
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③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7)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投标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1年04月09日起至2021年04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板块)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购。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电子报名。
售价(元):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04月09日起至2021年04月15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报名登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
(1)电子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①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电子化报名、投标、交易。
②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请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了解熟悉CA证书办理或更新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关于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请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如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缴纳投标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1年04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均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接收的收款银行、保函开立机构、保险出具机构推送的数据电文为准,具体如下:
①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
②以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金融保函开立机构(或担保机构)、保险出具机构公司系统确认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立、出具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在线查核,供应商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行核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qyggzy.cn),详见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投标人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178号
联系方式:0763-5838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联系方式:0763-3666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63-3666603
发布人: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