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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民医院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1]

  • 发布时间:2021-04-16
  • 编辑:

肥东县人民医院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DDFZ00038

二、项目名称:肥东县人民医院净化系统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西福禄园57幢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万零贰仟元整(¥20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肥东县人民医院净化系统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萍,许晓波,郑新勇,许红,韩延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收取。人民币:30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51-625205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黄中果,联系电话:0551-67721625【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东县人民医院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肥东县人民医院

地 址:肥东县瑶岗路与店忠路交口
联 系 方 式:
0551-6770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方 式:0551-67758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吉
电 话:0551-6775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