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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体系示范地级市项目实验室建设及净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3-10-08
  • 编辑:管理员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动物防疫体系示范地级市项目实验室建设及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301A76N38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动物防疫体系示范地级市项目实验室建设及净化工程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实验室建设及净化工程;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资金不少于(含)30万元以上;
3. 投标人必须是专业从事实验室整体规划设计及施工的企业;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通风系统设备、净化系统设备)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地区设有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并且近三年内无不良投标记录;
6. 供应商参与投标报名登记后,必须到我单位现场勘察,并取得我单位出具的实验室平面分区设计图;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7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授权代表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季度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下午14:30~15:00)。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802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0835-1301A76N3881.rar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8-2281291、2281391 电话:
传真:0668-2990590        传真: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525200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648357756493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