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清流县总医院综合大楼净化系统项目结果公告(包1)

  • 发布时间:2021-06-23
  • 编辑:

清流县总医院综合大楼净化系统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23]YG[GK]2021003-1


一、项目编号:[350423]YG[GK]2021003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总医院综合大楼净化系统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423]YG[GK]2021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苏州华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福东路31号2508678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23]YG[GK]2021003-1 包1

苏州华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A020599
其他机械设备
其他机械设备详见报价部分详见报价部分1(项)2508678925086789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赵超学 (包1),池天目 (包1)
评审专家:杨伟萍,胡明,蔡光春,郑振奋,吴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 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30%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货物类1.1%、服务类0.8%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货物类0.8%、服务类0.45%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按货物类0.5%、服务类0.25%收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 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B)缴费账号:开户名: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账号:416958372386。(C)邮箱:smsygzb@qq.com (D)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开,并将公开的政府采购合同彩色打印一份送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23]YG[GK]2021003-1 包1 :52330
  收取对象: 苏州华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总医院
    
地  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13799197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810室
    
联系方式:0598-8236287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0598-8236287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