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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层流净化系统维修及PCR实验室新风机组等更换过滤器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07
  • 编辑:

项目概况

手术室层流净化系统维修及PCR实验室新风机组等更换过滤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LNYY-W4029

项目名称:手术室层流净化系统维修及PCR实验室新风机组等更换过滤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9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预算金额为8.998万元,清单及要求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质量技术标准

数量



1

H14高效过滤器

1260*630*220

铝型材外框,厚度不小于1.5mm,铝隔板,玻纤滤纸,初阻力小于220Pa,过滤效率99.999%。国产一线品牌(GB_T13554-2020《高效空气过滤器》标准起草单位),有授权证明,国家空调质检总局检测报告。到货物流单与授权厂家相符。包含安装,安装后提供检测报告。按医院指定时间更换。

4



2

H14高效过滤器

610*305*220

2



3

H14高效过滤器

726*484*220

8



4

H14高效过滤器

710*484*220

6



5

H14高效过滤器

320*320*220

15



6

H14高效过滤器

484*484*220

3



7

回风百叶更换

850*350*30

铝型材材质,厚度1.5mm。包含安装

1



8

回风百叶维修

850*350*30

原有旧百叶维修

3



9

过滤器清洗

排风过滤器

拆卸,清洗消毒,再安装恢复原样。包含打胶密封

13



10

静压箱均流板清洗


清洗消毒

28



11

初效过滤器

590*590*46

铝型材外框,厚度不小于1.5mm,龙骨架结构,无纺布材质,初阻力不大于45Pa,过滤效率G4。国产一线品牌,有授权证明,国家空调质检总局检测报告。到货物流单与授权厂家相符。包含安装。按医院指定时间更换。

10



12

初效过滤器

590*490*46

2



13

初效过滤器

590*290*46

14



14

中效过滤器

590*590*25/5/380

铝型材外框,厚度不小于1.5mm,,无纺布材质,初阻力不大于60Pa,过滤效率F8。国产一线品牌,有授权证明,国家空调质检总局检测报告。到货物流单与授权厂家相符。包含安装。按医院指定时间更换。

10



15

中效过滤器

590*490*25/5/380

2



16

中效过滤器

590*290*25/3/380

14



17

电动执行器

AC24V,50HZ

安装调试,和原系统匹配

4



18

三通阀

管径DN50PPR管

安装调试,和原系统匹配,包含管件,保温材料

5



19

H14高效过滤器

320*320*220

铝型材外框,厚度不小于1.5mm,铝隔板,玻纤滤纸,初阻力小于220Pa,过滤效率99.999%。国产一线品牌(GB_T13554-2020《高效空气过滤器》标准起草单位),有授权证明,国家空调质检总局检测报告。到货物流单与授权厂家相符。包含安装,安装后提供检测报告。按医院指定时间更换。

8



20

H14高效过滤器

484*484*70

11



21

G4初效过滤器

590*290*45

铝型材外框,厚度不小于1.5mm,龙骨架结构,无纺布材质,初阻力不大于45Pa,过滤效率G4。国产一线品牌,有授权证明,国家空调质检总局检测报告。到货物流单与授权厂家相符。包含安装。按医院指定时间更换。

48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供应商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或销售企业( 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等证明材料为准)。(六)供应商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需为GB_T13554-2020《高效空气过滤器》标准起草单位。(七)供应商投标初、中、高效过滤器需为同一品牌。(八)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8日 至 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A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洪飞、单浩、耿俊、刘玉凤

代理机构电话:15998326669

邮箱地址:15998326669@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11165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7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医院     

地址:024-22639105        

联系方式:康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5998326669            

联系方式:于洪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洪飞

电 话:  1599832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