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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红十字台胞医院手术室净化及医用气体工程采购的补充公告

  • 发布时间:2013-11-26
  • 编辑:管理员

 

象山红十字台胞医院手术室净化及医用气体工程采购的补充公告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3-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红十字台胞医院手术室净化及医用气体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2013XSZFCG161G
二、项目概况: 象山红十字台胞医院手术室净化及医用气体工程采购
三、补充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第12页 评分表中

6

业绩

3

投标人2010年以来在医疗系统承接过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加1分,最高得满3分。(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原件为准)

 

更改为:

6

业绩

3

投标人2010年以来在医疗系统承接过合同金800万元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加1分,最高得满3分。(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原件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56页 合同条款中

二 、本合同工程承包总报价为完成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施工图内容一次性包干(含区域内不明确部分内容)。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承包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更改为:

二 、本合同工程承包总报价为完成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施工图内容一次性包干(含区域内不明确部分)。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承包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三、其它说明

1、只要在红线范围内,为达到完整的使用功能,需要投入设备或材料进行的施工,即使业主方未在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中体现,请投标方自行测算风险并计入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予调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为一次性包死价。

2、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中数量或品目不一致时,请各投标单位往高靠;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中设备或材料型号不一致时,以图纸为准。

 

本补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其它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6日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标书:161G台胞医院净化及供氧工程_20131126102951.doc
  附件:台胞医院工程量清单及图纸_2013111916213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