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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净化工程第二标段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4-04-04
  • 编辑:管理员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净化工程第二标段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SQ2011082400128
工程名称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净化工程第二标段
公告开始时间 2014年4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4年4月11日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SQ20110824001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已经 宿发改投资发[2012]12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净化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宿迁市环路北路北侧        
1.2项目规模:  手术部、门诊手术室、急诊手术室共38间手术室,中心供应室、静脉配制中心、PICUNICUEICUICUCCU、灼伤病房、生殖中心等净化工程,包括建筑装饰、电气照明、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医用气体等,净化等级分为百级、万级、十万级,总造价约5600万元
1.3    期: 满足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要求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承包人进场正式施工满30日,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主要设备到场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一周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8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两年且经宿迁市审计局审计结束付清余款。A、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约定应当由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B、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并取得正式施工发票后发包人方可支付;C、工程款仅转账支付与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指定账户。D、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银行设立监管账户,接受发包人对工程资金的监管(监管协议另签)。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方法: 以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作为成本判定值。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为:
1标段:手术部30间净化施工;
2标段:门诊手术室6间、急诊手术室、中心供应室、静脉配制中心、PICUNICUEICUICUCCU、灼伤病房、生殖中心等净化施工;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空气净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员资格证书
4.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1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洁净系统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的测试报告,者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201310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联系电话:0527-84396261);
4.4.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4  4 日上午830分至 4  11 日下午17 30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15850923059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428900分。
7.3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宿迁市环城北路北侧
联系人:陈万庆     电话: 0527-809081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195
联系人:李宜祥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传真:0527-88759179   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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