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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 发布时间:2014-04-14
  • 编辑:管理员
广东省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来源:http://www.gdnpo.gov.cn/news_view.asp?NID=1847&TID=4

  按照省委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安排,4月10日上午,省民政厅在广东大厦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洪同志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委实践办联络指导五组成员,省社会组织党委全体委员,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全体党员干部,已建党组织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书记、会长和秘书长,以及准备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代表共24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副书记、省社会组织党委书记,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同志主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省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刘平波同志出席了会议。动员部署大会结束后,广东省委党校钟立功教授为与会代表作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

  刘洪厅长讲话指出,在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建设新型政府的一个重要抓手,是增强党的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个良好平台。在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需要。通过活动,有效推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全面提升诚信自律和社会公信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需要。按照“哪里有社会组织,哪里就有党的基层组织”的要求,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为社会组织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刘洪厅长讲话强调,准确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要找准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需要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与社会组织发展不同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涉及“四风”方面、党组织建设方面等四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并列举四类问题的具体表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同于党政国家机关,要以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发挥作用、促进发展,切实找准并重点解决问题。按照务实管用的要求,完成好八个规定动作,针对社会组织党委、党总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高标准做好8个具体动作。紧密结合创建社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并以此引领社会组织党建。

  刘洪厅长讲话强调,开展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要明确责任,省社会组织党委成立领导小组,各党组织书记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规定(具体)动作流程,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开展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全省性社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要加强督导,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安排全局党员干部,按照社会组织类别分为四个督导小组开展工作。三是要积极参与,全体社会组织党员要积极参与活动中,统筹好各环节的重点,把握节奏,务求实效。统筹兼顾,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对薄弱问题、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四是要宣传引导,要利用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良好的精神状态,按照省社会组织党委的周密部署,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突出特色、突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