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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手术室、重症监护、产房洁净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4-08-13
  • 编辑:管理员

  山西省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丘县人民医院委托,对灵丘县人民医院所需“新建病房楼手术室、重症监护、产房洁净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丘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手术室、重症监护、产房洁净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LZC2014027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装饰装修、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相关项目成功案例,有较强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本不少于1500万元)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机电设备安装项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建筑装修装饰项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空气净化项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六、日除外)

  2、发售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灵丘县财政局四层东侧)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并不能转让)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9日9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9月9日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八、集中采购机构: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2-8530162

  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