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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54)项目磋商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3-17
  • 编辑:

项目概况

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5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52ngs.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303733

项目名称: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5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拆改、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投入使用保障、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完成所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等本项目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承接)。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第(1)、(2)、(3)项条件:(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施工资质条件之一:①供应商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且洁净度级别不低于万级的实验室建设业绩。3.3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备注:①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②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采用包含签名图片及手写签名栏的电子证书的,也须打印电子证书后,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相关要求。④供应商须注意电子证书有效期,电子证书失效的应及时更新。3.4联合体参与磋商的约定:如本项目约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本项目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总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网上系统注册申请、磋商文件下载、磋商保证金缴纳、响应文件编制、签章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3.5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8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52ngs.com)

方式: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需登录安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s://www.52ngs.com),首次登录该系统需点击右上角“登录/注册”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交易,咨询电话:400-800-633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9楼三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9楼三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安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0-6335;
4.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磋商过程中关于项目采购事宜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实验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王老师;13956937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汪工;0551-65860109-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  13365513306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5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