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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香花镇人民政府关于淅川县香花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的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4-11-05
  • 编辑:管理员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淅川县香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淅川县香花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淅川县香花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1.2项目编号:SXZB(A00)2014-06-0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淅川县香花镇镇区东南面2公里处的荒沟内
2.2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渗滤液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含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及货物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单位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4业绩要求: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具备同类工程业绩(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需同时具备出水水质达标检测证明文件(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负责人及电话,以备查验);
3.5信誉要求: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投标单位需保证渗滤液处理工艺中核心设备如MBR膜、NF和RO膜应满足不少于3年的使用寿命;
3.8投标单位应出具承诺函,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版表3的标准要求;
3.9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开具证明时间为发布公告当日之后);
3.10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3.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信息:
4.1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时同时出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4.5投标报名须知:
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请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职称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11年11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渗滤液处理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复印件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暂定:201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会议室(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暂定:201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6.2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会议室(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淅川县香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9525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3号楼C座20层395号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151835
邮政编码:4500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淅川县香花镇人民政府
2014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