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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7-21
  • 编辑:管理员

各会员单位:

为了推动洁净行业及相关领域标准有效供给,发挥团体标准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作用,根据《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二)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适应洁净技术及相关行业创新发展的需要。

(四)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统一,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报范围

涵盖洁净设备、洁净室设计与施工、空气过滤器、洁净用品及空气消毒技术等洁净行业的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洁净级别、空气质量要求、洁净设备参数和性能指标、洁净室设计和施工规范、洁净室耗材质量控制、洁净室运行与监测等方面内容。

 

三、申报条件

1.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2.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

3. 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应用条件。 

四、经费

团体标准制订经费由主(参)编单位承担。

五、申请流程

1. 申报单位将《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加盖公章,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gact2011@163.com);

2. 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等审核工作;

3. 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进行公示。如项目评审未通过,则通知该项目不予立项。

六、编制发布

1. 批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具体要求按《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2. 标准发布,按照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号、发布。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备案。

 

 

七、注意事项

 

请有意申报团体标准项目的各有关单位填写相关材料,于8月21日前将扫描后的电子文档发至协会邮箱。

 

联系人:杨沛龙

联系电话:020-85578875  17889495551(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gact2011@163.com 

 

附件:

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x


 

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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