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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心医院一院三区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8-17
  • 编辑:

项目概况

一院三区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6(ZBQ)306-015

项目名称:一院三区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一院三区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8,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净化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398,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一院三区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一院三区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2026年08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 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4009980000。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9)《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85号

联系方式:19909150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113 号大话南门壹中心 14 楼 11401 室

联系方式:1566788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667882125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3).pdf

附件下载:采购清单 (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