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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不续费、不参加协会活动等不符合会员资格企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1-07
  • 编辑:管理员

 关于清退不续费、不参加协会活动等不符合会员资格企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增强会员间的凝聚力,秘书处近期对会员构成、会员发展、会费缴纳及会员参加活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其间,秘书处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联系沟通,充分尊重了会员单位的意愿。

综合各方面情况,根据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保障全体会员企业的共同利益,秘书处将于近期清退部分不续费或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连续两次以上报名参加协会活动却不出席,缺乏基本诚信等不符合会员资格企业。
同时,已清退、已取消会员企业资格企业在宣传、推广等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律不得再使用“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等字眼,一经发现,协会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

                201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