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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6-11
  • 编辑:管理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

项目编号:闽咨招[2018]3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剑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4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0596-20509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剑志、郑文华0591-8767786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0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和资格预审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和资格预审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7-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3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会议室指定地点)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和资格预审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说明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已经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的精神,漳州市人民政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建设,并原则同意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授权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高新区,琥珀路以南,龙江路以西,规划纵十五路以东,规划漳码路以北。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项目采用PPP模式开展的项目静态总投资为27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79503.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798.10万元(其中土地费用61000万元),预备费19698.70万元。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项目中医疗设备费用不采用PPP模式进行,由漳州市医院负责采购。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选址用地面积为162813.72㎡,实际用地面积133927.37㎡,代征城市道路边绿地面积为28886.35㎡;总建筑面积2751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100㎡,地下建筑面积53000㎡),计容建筑总面积222100㎡,不计容建筑面积53000㎡,建筑占地面积46874.58㎡,绿地面积46874.58㎡,建筑密度20.5%,绿地率35%,总床位数2000床,地上停车位172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435个(作为特许经营的机动车位1220个、非机动车位9435个,其余留为医院自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院功能性用房建设、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建设用地安征迁工作。其中医院功能性用房建设包括建设门诊部、急诊部、医技部、住院部、健康保健中心、科研信息中心、宿舍用房、行政办公楼、后勤保障中心等以及其他附属用房(门卫、垃圾间、供配电站 、污水处理站等)。同步配套项目所需场区路面硬化、绿化消防、安防、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对于基础配套设施(备)的购置及安装纳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暖通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电梯系统、层流系统、安防系统、停车系统等相关配套设备,具体基础配套设施(备)购置清单以项目实施机构出具的设备采购清单为准。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以政府方书面文件确认为准,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暂定为投资估算,具体金额以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具的项目结(决)算价为准。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本项目各阶段的工期和进度要求以项目实施机构出具的建设进度计划为准。

2.5 项目运作

①漳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授权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人代表。

②由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三方共同签署《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以约定中标社会资本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股权比例等与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等事项。

③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④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合作权,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和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项目公司所属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

⑤项目公司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相关承包合同。

⑥工程监理单位由项目实施机构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选定,费用按相关标准计取,在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方出资人代表确认后由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支付于监理单位,相关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

⑦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运营维护,项目实施机构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标准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机制相挂钩。

2.6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①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10%:90%。

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认缴。

③注册地为福建省漳州市,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7 资金来源: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

①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额的30%计取,由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人代表通过象征性出资10万元的方式占股10%,其余均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因融资需要,若30%的项目资本金无法实现融资时,高于30%部分由社会资本方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补充融资。

②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通过项目公司进行融资,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到位。

2.8 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6年。

2.9 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和投融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3.3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3.1投标申请人单位均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

3.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4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须不高于70%。

注: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牵头人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资格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加盖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牵头人公章)。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单位其中一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规模不少于15万㎡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注:业绩至少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签约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证明完整信息的,则可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予以证明,须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3.6 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

3.6.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6.2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不低于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8 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发布在网络上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携带下述资料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5.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组成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若组成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3于上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3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会议室指定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old.fjzfcg.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4号;

电  话:0596-2050905;

联系人: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刘剑志、郑文华。

 

监督机构:漳州市财政局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平等路72号。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8]31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

致: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均非本级政府所属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5、我方确认,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投标申请人情况:)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牵头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和资格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和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