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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儿童感染疾病诊治中心及能源中心、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附属设施室内装饰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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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儿童医疗中心感染疾病诊治中心及能源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7】86号文批准建设,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附属设施以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通过(项目编码2017-500112-83-03-009486)项目业主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工程室内装饰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
2.2 建设规模: 
2.2.1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儿童感染疾病诊治中心及能源中心
总建筑面积为29126㎡。其中,感染疾病诊治中心建筑面积10679㎡,能源中心建筑面积2320㎡,感染疾病诊治中心一层主要设有门诊(包括消化、呼吸疾病共计13个诊室,急性腹泻留查区和手足口病留查区各1个)和医技(包括实验、检验、DR、B超、药房、挂号收费、出入院办理)等用房;二至四层主要设有感染性消化疾病和呼吸疾病住院病房(共设病床126张,其中第四层为负压病房)及医护办公、值班和教学用房等。
2.2.2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附属设施
2.2.2.1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2453㎡,其中地上共计12层,每层建筑面积2070㎡。一层为供40-90余人学习的15个示教室及相关配套用房;二层为信息中心用房和14个OSCE房间及相关配套用房;三层为供内外科虚拟培训及护理、模拟手术、CPR、ICU等技能培训、考试用房;四层为2个多功能教室和14个PBL教室,以及5间办公室等;五层为中心实验室及相关配套用房;六至九层为专业方向实验室及相关配套用房;十层、十一、十二层分别为各职能部门办公室、院领导办公室及会议室、院史陈列(荣誉)室、档案室等办公用房。
①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一层设有组织库及切片室、液氮区、实验室、样本收发、质控等用房,还设有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和车库等;负二层、负三层均为停车库。
②学术报告厅是与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大楼相连而又相对独立的建筑,建筑面积约2000㎡,报告大厅层高为9.9米,设计容纳600人,设有舞台及放映、贵宾休息、化妆、卫生间及清洁间等相关配套用房。
2.2.2.2实验动物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733㎡。其中地上共计4层,每层建筑面积为917㎡。一层主要设有猪、猴、兔、犬饲养间和手术室、仪器室、饲料间,以及办公、值班、培训等配套用房;二至四层为实验室和实验观察区及相关配套用房。
2.2.2.3餐饮中心:地上共四层,每层建筑面积2346㎡。其中:一至三层为餐饮用房,分别设有厨房等操作区、食物加工及储藏区、更衣休息和卫浴区,以及餐饮售卖区和就餐区,在三层就餐区还设有两个包房、一个水吧和一个卡座区;第四层为供100-250人学习的5个阶梯教室及相关配套用房。
2.2.2.4儿科医师培训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9848㎡。地上共计十六层,首层主要功能为总服务台、大堂、商务中心及超市、宴会厅及厨房、包房等,建筑面积约1993㎡;二层主要功能为健身用房,建筑面积约1524㎡;三至十六层主要功能为客房,其中三至十五层每层建筑面积约1026㎡,第十六层建筑面积约985㎡。
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3 计划设计周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2.4.1感染疾病诊治中心及能源中心 
2.4.1.1 感染疾病诊治中心
1)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至负三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1.2 能源中心:不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
2.4.2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附属设施
2.4.2.1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1)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至负三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组织库及切片室、液氮区、实验室、样本收发、质控等用房区域,以及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2.2 实验动物中心 
1)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至负三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2.3 餐饮中心 
1)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至负三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2.4 儿科医师培训中心
1) 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 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3本项目各单位工程中有洁净要求的净化工程区域(即:感染疾病诊治中心的隔离负压病房和普通负压病房及其辅房;实验动物中心的手术室和SPF区及辅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P2实验室)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净化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含洁净系统基本装备)、净化空调、给排水、医气、强电、弱电等各专业设计。
2.4.4本项目中的学术报告厅也属于本次设计范围,其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满足建筑声学要求的室内装饰设计,以及音响、灯光等设计。
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完成过面积 5万 ㎡以上的单体公用建筑室内装饰设计业绩1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 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 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 7 月 12 日 9 时00分至2018年 7 月 12 日10 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7 月 12 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 
邮编: 400014 邮编: 400023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郑开恩 
电话: 023-63632467 电话: 023-677068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儿童医疗中心感染疾病诊治中心及能源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7】86号文批准建设,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附属设施以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通过(项目编码2017-500112-83-03-009486)项目业主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工程室内装饰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
2.2 建设规模: 
2.2.1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儿童感染疾病诊治中心及能源中心
总建筑面积为29126㎡。其中,感染疾病诊治中心建筑面积10679㎡,能源中心建筑面积2320㎡,感染疾病诊治中心一层主要设有门诊(包括消化、呼吸疾病共计13个诊室,急性腹泻留查区和手足口病留查区各1个)和医技(包括实验、检验、DR、B超、药房、挂号收费、出入院办理)等用房;二至四层主要设有感染性消化疾病和呼吸疾病住院病房(共设病床126张,其中第四层为负压病房)及医护办公、值班和教学用房等。
2.2.2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附属设施
2.2.2.1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2453㎡,其中地上共计12层,每层建筑面积2070㎡。一层为供40-90余人学习的15个示教室及相关配套用房;二层为信息中心用房和14个OSCE房间及相关配套用房;三层为供内外科虚拟培训及护理、模拟手术、CPR、ICU等技能培训、考试用房;四层为2个多功能教室和14个PBL教室,以及5间办公室等;五层为中心实验室及相关配套用房;六至九层为专业方向实验室及相关配套用房;十层、十一、十二层分别为各职能部门办公室、院领导办公室及会议室、院史陈列(荣誉)室、档案室等办公用房。
①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一层设有组织库及切片室、液氮区、实验室、样本收发、质控等用房,还设有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和车库等;负二层、负三层均为停车库。
②学术报告厅是与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大楼相连而又相对独立的建筑,建筑面积约2000㎡,报告大厅层高为9.9米,设计容纳600人,设有舞台及放映、贵宾休息、化妆、卫生间及清洁间等相关配套用房。
2.2.2.2实验动物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733㎡。其中地上共计4层,每层建筑面积为917㎡。一层主要设有猪、猴、兔、犬饲养间和手术室、仪器室、饲料间,以及办公、值班、培训等配套用房;二至四层为实验室和实验观察区及相关配套用房。
2.2.2.3餐饮中心:地上共四层,每层建筑面积2346㎡。其中:一至三层为餐饮用房,分别设有厨房等操作区、食物加工及储藏区、更衣休息和卫浴区,以及餐饮售卖区和就餐区,在三层就餐区还设有两个包房、一个水吧和一个卡座区;第四层为供100-250人学习的5个阶梯教室及相关配套用房。
2.2.2.4儿科医师培训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9848㎡。地上共计十六层,首层主要功能为总服务台、大堂、商务中心及超市、宴会厅及厨房、包房等,建筑面积约1993㎡;二层主要功能为健身用房,建筑面积约1524㎡;三至十六层主要功能为客房,其中三至十五层每层建筑面积约1026㎡,第十六层建筑面积约985㎡。
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3 计划设计周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2.4.1感染疾病诊治中心及能源中心 
2.4.1.1 感染疾病诊治中心
1)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至负三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1.2 能源中心:不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
2.4.2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附属设施
2.4.2.1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1)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至负三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组织库及切片室、液氮区、实验室、样本收发、质控等用房区域,以及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2.2 实验动物中心 
1)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至负三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2.3 餐饮中心 
1)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至负三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2.4 儿科医师培训中心
1) 室内装饰设计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图示范围中,除负一层地下车库(但该区域内的楼梯及电梯前室区域纳入本次设计范围中)和各类设备机房、配电房、储藏室,以及地上建筑的各类管道井以外,其余室内区域均属于本次室内装饰设计范围。
2) 强电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强电(包括但不仅限于楼层配电箱回路调整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3)给排水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所有给排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平支干管设计、支干管与立管的接口设计、洁具选型设计等)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4)消防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消防(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等消防系统的调整设计,并配合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手续,直至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工程内容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
2.4.3本项目各单位工程中有洁净要求的净化工程区域(即:感染疾病诊治中心的隔离负压病房和普通负压病房及其辅房;实验动物中心的手术室和SPF区及辅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P2实验室)均属于本次设计范围。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净化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含洁净系统基本装备)、净化空调、给排水、医气、强电、弱电等各专业设计。
2.4.4本项目中的学术报告厅也属于本次设计范围,其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满足建筑声学要求的室内装饰设计,以及音响、灯光等设计。
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完成过面积 5万 ㎡以上的单体公用建筑室内装饰设计业绩1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 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 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 7 月 12 日 9 时00分至2018年 7 月 12 日10 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7 月 12 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 
邮编: 400014 邮编: 400023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郑开恩 
电话: 023-63632467 电话: 023-67706841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