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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体外循环手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1801D36N2818)招标预告

  • 发布时间:2018-07-31
  • 编辑:管理员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委托,拟对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体外循环手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预告。

1、项目编号:0724-1801D36N2818

2、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体外循环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1

麻醉系统

1批

150万元

2

体外循环机

1套

340万元

3

手术器械

1批

300万元

4

全电动手术床

1套

120万元

5

心外科专用术中超声流量系统

1套

10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交货时间:中标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7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5、 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在相关公告网站发布,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商密切关注。 

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108号越兴工业大厦A座四楼403房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20022/020-37860532

传真:0756-2620022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