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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逸夫科研楼加装新风系统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时间:2018-10-11
  • 编辑:管理员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和平街校区逸夫科研楼加装新风系统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和平街校区逸夫科研楼加装新风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 XHTC-GC-2018-04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江玮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老师 010-6428659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江玮 010-6390592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和平街校区逸夫科研楼加装新风系统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自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20002.11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证)等;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外阜企业需提供进京备案证明。8)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9)不接受联合体参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2.000211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2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0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需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100元邮寄费,请供应商按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214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214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江玮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