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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13
  • 编辑:管理员

根据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会员退会应向本协会递交书面函件。会员如果在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协会秘书处于20131011日向协会首届四次理事会提交了《对不续费满一年的会员进行清退的提议》,并本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现公告如下:

根据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对经秘书处多次多方式催费而已满一年未缴纳会费,属自动退会名单之列的会员单位共11家作退会处理。其中含副会长单位1家,理事单位5家,会员单位5家。

特此公告

 

广东省洁净技行业协会

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