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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第1部分:根据粒子浓度划分空气洁净度等级》等2项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3-23
  • 编辑: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计划,现征集《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1部分:根据粒子浓度划分空气洁净度等级》(国家标准计划号:20193268-T-469)、《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2部分:用粒子浓度监测提供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证据》(国家标准计划号:20194280-T-469)2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一)在我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开展相关洁净室的教研、设计、工程、生产、使用和检测等有关业务,且具有实际经验

(三)能委派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参与标准制订工作。

二、权利和义务

(一)参加国家标准起草制订工作;

(二)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署名权;

(三)对制订国家标准工作予以一定的支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仲杰

电话:020-85578875    18818860803

传真:020-85571585 

E-mail:gact2011@126.com

       凡愿参加国家标准制订工作的单位,请填写“洁净室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我协会

 

附件:《根据粒子浓度划分空气洁净度等级》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