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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特殊科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TSZB2020-2184)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11
  • 编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1-202010-814107-0008

项目名称: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特殊科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32,416,900

最高限价(如有):324169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特殊科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住院楼三层MICU、住院楼四层产房、住院楼四层家庭产房、住院楼七层PICU、门诊医技楼首层消毒供应中心、门诊医技楼二层检验科血库、门诊医技楼四层NICU、门诊医技楼四层手术部、手术部洁净空调机房(含层面医气汇流排机房和纯水机房)的洁净及设备配套装修部分、净化空调系统、通风系统、强弱电系统、医用气体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含防排烟系统、消防联动系统等无缝接入全院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无缝接入本院智能化系统)、医疗家具等;UPS系统、ICU消防系统;手术部医用吊塔、手术部无影灯、手术床、产房手术部医用吊塔、产房手术部无影灯、产房产床及LDR产床;MICU、PICU、NICU吊桥;高温灭菌器;低温灭菌器;监护仪;空气消毒机;纯水机等特殊科室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为非中小微企业或非监狱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  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或2020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的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含GC2)或以上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或备案;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11 日至 2020   11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包括江门市投标人和外地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投标人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完成“投标人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01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台山市台城德政路58号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5.本项目相关附件请详见:http://gdhualun.com.cn/gonggao/article?id=f669b2b7-b7f7-4262-b85f-a273d65941a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北大道74号

联系方式:0750-5559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0-8317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詹工

电话:020-8317216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