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项目(洁净系统设备、材料及配套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11
  • 编辑:

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项目(洁净系统设备、材料及配套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01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81-202011-210049-0022

项目名称: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项目(洁净系统设备、材料及配套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706,572.80

最高限价(如有):30706572.8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项目(洁净系统设备、材料及配套等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完成交货、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

洁净系统及配套项目(功能配套设施)

1批

30,706,572.8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个日历天

(项目内容涉及的具体设备及材料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功能配套设施的施工内容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设计施工图。)



4、其他:详细内容见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个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繳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打印页或截图;

6、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②建筑机电安装项目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③洁净工程一级资质。并取得以上相关行业生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者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且生产范围包含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3)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若投标人已办理二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洁净工程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行业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3)已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1参考格式),并且《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载明牵头人单位、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约定本项目款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收取并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发票,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的款项由牵头人再行支付。

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11 日至 2020 11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01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住建局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审查后退回):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重要说明: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31号

联系方式:0663-2165951-3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020-6137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3-618066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