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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博远-竞争性磋商-HCBYY2021014-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9-08
  • 编辑:

项目概况

净化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BYY2021014

项目名称:净化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3.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报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报价人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报价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3)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5)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6)根据《关于在招标报价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报价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报价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报价人,其视为报价无效。(7)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8)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8日  至 2021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费用缴交账户:

开户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松柏支行

账号:40347001040028599

成交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

账号: 11170101040007437

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磋商文件,报价人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报价文件。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席小姐, 0592-503050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56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            

联系方式:席小姐,0592-5030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小姐

电 话:  0592-50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