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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团体标准 制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3-17
  • 编辑:管理员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团体标准

制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国标委发[2022]8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洁净技术行业的标准化水平,根据《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团体标准项目应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

包括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可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体系的生产、设计、质量验收、管理、服务等作出规范。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医疗洁净、工业洁净、实验室洁净等设计、建造、设备、材料、检测、运行维护的相关标准。

 

二、申报条件

1.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2. 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对提出的立项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并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团体标准相关文件;

3. 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应用条件。 


三、经费

团体标准制订经费由主(参)编单位承担。


四、申请流程

1. 申报单位将《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加盖公章,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gact2011@163.com);

2. 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等审核工作;

3. 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进行公示。如项目评审未通过,则通知该项目不予立项。


五、编制发布

1. 批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具体要求按《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2. 标准发布,按照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号、发布。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备案。


六、注意事项

请有意申报团体标准项目的各有关单位填写相关材料,于4月8日前将扫描后的电子文档发至联协会邮箱。

 

联系人:杨沛龙

联系电话:020-85578875  17889495551(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gact2011@163.com 

 

附件:


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x


 

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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